公告内容
蚌埠市蚌山区燕山乡次差公路养护工程(大明路)
采购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蚌埠市蚌山区燕山乡次差公路养护工程(大明路)
2、项目内容:本项目为蚌埠市蚌山区燕山乡次差公路养护工程(大明路),包括路基路面工程等。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合同履行日期:**个日历天
4、采购预算:3注册后查看2.**元,最高投标限价:3注册后查看1.**元
5、采购单位:蚌埠市蚌山区燕山乡人民政府
地址:蚌埠市蚌山区朝阳南路***(心里程科技大厦)
联系人:林主任电话:***注册后查看****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燕山乡政府西附楼***号
联系人:曾陈桦 电话:***注册后查看****
7、公告期限:****年9月**日至****年9月**日(1个工作日)
8、成交人:
地址: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国庆街道万达广场A2栋****号
成交金额:3注册后查看0.**元
9、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一次性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招标单位地址:蚌埠市蚌山区朝阳路***号,采购人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若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蚌埠市蚌山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采购人同级财政或采购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地址:蚌埠市东海大道****号1#楼6层,联系电话:****-2注册后查看2。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③被质疑人名称;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⑥必要的法律依据;⑦提起质疑的日期;⑧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二、免责声明
本栏目所发布的信息,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合法性,均由信息发布者自行负责。本网站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