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告变更>冀中能源集团惠宁化工有限公司工业废盐综合利用年产30万吨烧碱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变更公告
公告变更
河北省
公告内容
冀中能源集团惠宁化工有限公司工业废盐综合利用年产**万吨烧碱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变更公告
各响应单位:
我单位于****年**月**日在“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了“冀中能源集团惠宁化工有限公司工业废盐综合利用年产**万吨烧碱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采购公告,现将公告内容调整如下:
原公告内容:3.1.4业绩要求:****年9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化工类项目环评报告书环境评价实施类似业绩(以取得审查意见时间为准且须提供审查意见扫描件、对应项目合同扫描件);
现变更为:3.1.4业绩要求:****年9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市级相关部门化工类项目环评报告书环境评价实施类似业绩(以取得审查意见时间为准且须提供审查意见扫描件、对应项目合同扫描件);
采购文件所涉及内容均做相应调整,其它内容不变。
****年9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