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宣教中心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宣教中心设备采购项目已由/ 以/ 批准招标,项目业主为河北裕盛服装有限责任公司,招标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河北裕盛服装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2招标内容:主要为采购摄像机、4K虚拟处理中心、微课制作服务器、一体式提词器系统、便携非编工作站、灯具、扬声器、话筒、耳机、投影仪等设备,包含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等内容。
2.3供货及安装周期:签订合同后**日历天
2.4质量标准:合格,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2.5质保期:3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完成本项目相应的供货、安装、调试能力;
3.1.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3.1.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6-** **:**至****-6-**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7-9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特别说明: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进行“盲评”。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裕盛服装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秋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邢台市信都区太行路****号 地址:邢台市泉南西大街***长城花苑
商务楼8层
联系人:赵进 联系人:王立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