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南尖塔村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尖塔村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已由廊坊市广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廊广发改[****]**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廊坊市广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 廊坊市广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8注册后查看2 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3注册后查看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注册后查看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注册后查看7.**平方米,主要建设**栋住宅楼、幼儿园、配套公建等;地下建筑面积2注册后查看0.**平方米,主要建设地下室、地下车库等。配套基础设施主要建设雨污水管道、供水管道、供热管道以及道路、燃气、电力、照明、绿化等。项目可建成回迁安置房***套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廊坊市广阳区南尖搭镇南尖塔村,四至范围:新华路以西、经十二路以东、祥云南道以南、纬三路以北。建筑功能:主要建设住宅楼、配套公建、配套设施等。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 万元。服务期限:从招标人书面确认设计单位(团队)后 ** 个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廊坊市首页,链接至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交易业务-工程建设-投标文件上传】菜单”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格式)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交易中心服务责任人:高蓬,地址:廊坊市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2层,电话:****-2注册后查看6。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向 河北中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科 电话:****-5注册后查看9 电子邮箱:Lfsz5注册后查看5@***.com **.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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