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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河北省

公告内容

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移动充电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移动充电设备采购项目已由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招标人为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移动充电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2.1.2项目概况:为积极响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燕赵驿行集团公司计划在大广高速、京哈高速及京港澳高速沿线车流量密集、需求迫切的服务区内,部署移动充电设备。既能有效应对节假日充电高峰,满足新能源车主实际需求,也能为日常高速公路行驶中的电动汽车提供紧急救援充电服务。本次拟开展移动充电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工作。

2.1.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1.4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交付使用。

2.1.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满足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2.2 招标范围与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移动充电设备采购项目,需购置** 台移动充电设备,包含相关附属配套设施(含回充仓、回充枪、监控系统、照明系统、软件管理系统等),包括设备的加工制造、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售后及质保期服务。分为1个标段。

移动充电桩设备采购明细

设备名称

输入功率(kW)

输出功率(kW)

电量(kWh)

数量(台)

移动充电桩

不低于**

不低于**

不低于**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 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 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及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同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制造商与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 ** 月 ** 日 9 时 ** 分至****年 ** 月 ** 日 ** 时 **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下载招标文件及其相关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1 月 7 日 9 时 **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完成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本公告5.2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bgs.com.cn)、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高新区中山东路***号澳怡大厦

联 系 人:王芸

电话:****-8注册后查看2

招标代理:河北高速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高新区黄河大道***号石家庄科技中心2号楼**层****室

联 系 人:张德祥、张光磊、张宁

电话:***注册后查看****、***注册后查看****

8.附件:

1、资格审查条件

2、评标办法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资质要求

制造商: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代理商: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招标项目所投设备的唯一授权书,且该制造商满足前述关于“制造商”的要求。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3年(****年**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计不少于**台移动充电设备供货业绩。

注:代理商和制造商的业绩可互用,以上业绩不包含制造商和代理商签订的合同。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过去1年中(****年**月1日至今)不曾在移动充电设备供货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移动充电设备供货合同被解除。

附件2: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评标办法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附录2(业绩最低要求)要求的累计设备数量多的投标人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交货地点、交货期、质量要求;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满足投标人须知3.4.1规定。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的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未对本项目进行分包。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带*的条款)作出响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技术支持资料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 项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报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报价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对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和删除。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分项报价表中投标报价与投标函大写金额一致。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除外)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商务部分:**分

技术部分:**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投标报价:**分

2.2.2

评标

基准价

计算方法

(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作算术平均(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价平均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3.6.1

信息查询

修改为: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以下信息进行查询:

(1)投标人信用情况网页截图内容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复核结果一致。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所附截图与复核结果不一致导致不能满足资格评审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按照投标人提供的验证方式对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进行验证。如投标人未提供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的验证方式,或根据提供的验证方式无法核实或经核实与投标文件所附资料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应保证本款所附的全部截图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及时核查并更新政府网站公开的相关信息,并承担由于信息填报不完整或者不准确等原因导致投标可能被否决的后果。相关信息由投标人填报的,其真实性由投标人负责,经查证与事实不符的,视为投标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

(1)

商务部分

**分

投标设备的业绩

**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6分;

近3年内(****年**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增加1台移动充电设备供货业绩加0.4分,最多加4分。

2.2.4

(2)

技术部分

**分

投标设备整体评价

**分

1.设备整体性能优越、功能齐全、完善,自动化水平高,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8-**分;

2.设备整体性能较高、功能较齐全、较完善,自动化水平较高,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6-8分;

3.设备整体性能一般,功能一般,自动化水平一般,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6分。

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响应程度

**分

1.投标产品选型合理,主要机械组成部件的技术性能参数及功能参数指标高,实用性强、产品设计科学合理、质量可靠,得8-**分;

2.投标产品选型较合理,主要机械组成部件的技术性能参数及功能参数指标较高,实用性较强、产品设计较合理、质量较可靠,得6-8分;

3.投标产品选型一般,主要机械组成部件的技术性能参数及功能参数指标一般,实用性一般、产品设计一般、质量一般,得6分。

售后服务网点、售后服务人员

**分

1.投标人售后服务网点和售后服务人员分布和数量合理完善,售后响应时间及时得8-**分;

2.投标人售后服务网点和售后服务人员分布和数量较合理完善,售后响应时间较及时得6-8分;

3.投标人售后服务网点和售后服务人员分布和数量基本可行,售后响应时间一般得6分;

供货能力及进度保障

5分

1.投标人提供的供货方案切实可行、供货能力强、交货进度有保障、能够保质保量的完成供货,针对供货过程中的特殊情况有预案,得4-5分;

2.投标人提供的供货方案可行、供货能力较强、交货进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3-4分;

3.投标人提供的供货方案一般、供货能力一般、交货进度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3分。

技术服务及质保期服务

5分

服务方案切实可行,针对性强,服务体系完善,得4-5分;

服务方案较切实可行,针对性较强,服务体系较完善,得3-4分;

服务方案基本可行,服务体系基本完善,得3分;

2.2.4(3)

评标价

**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E2。

其中,F=**;E1=0.6;E2=0.3;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评标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2.2.4(4)

其他因素

/

/

注:1.评委打分保留一位小数,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2.技术部分评分因素缺项则该项得0分。


","htmla":"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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